ST梅雁追討廣發(fā)股權案一審敗訴
2009-06-20 02:01:34
每經記者 盧肖紅
ST梅雁(600868,收盤價3.86元)追討8.4%廣發(fā)股權案一審敗訴。昨日上午10時,ST梅雁與深圳吉富爭奪廣發(fā)股份案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判定ST梅雁敗訴。ST梅雁代理律師表示,對判決不服,將提起上訴。
2004年,廣發(fā)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員工為應對中信證券要約收購,成立了深圳吉富公司。2004年9月13日,ST梅雁與深圳吉富簽訂 《股份轉讓協(xié)議》,約定ST梅雁將持有的廣發(fā)證券1.67億股股份轉讓給吉富公司,總價款2.01億元。自簽訂轉讓協(xié)議至今,這部分占廣發(fā)公司8.4%的股權已隨著股市行情上漲以及廣發(fā)即將上市而急速升值。粗略推算,這部分股權占有權益已從約2億元升至近10億元。2008年,ST梅雁向法院提起上訴,申請與深圳吉富8.4%廣發(fā)證券股權轉讓無效。
廣東高院認為,ST梅雁追討廣發(fā)證券股權屬于股權轉讓糾紛,爭議焦點在于股份轉讓的效力問題。
同時,廣東高院認為,ST梅雁向深圳吉富轉讓涉案股份是其真實意愿,亦同意深圳吉富因審批問題可向第三方轉讓涉案股份并承擔辦理相關手續(xù)的義務,現(xiàn)ST梅雁主張股份轉讓協(xié)議無效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法院不予支持。
廣東高院駁回ST梅雁的訴訟請求,超過100萬元的訴訟費用由ST梅雁支付。ST梅雁代表律師當庭表示對宣判結果不服,認為ST梅雁方申請查證的相關情況一直沒有回復,判決書上也沒有體現(xiàn)相關內容,因此將會上訴。
ST梅雁6月15日、16日、17日連續(xù)3天漲停,公司自18日起停牌。知情人士透露,有關部門在獲悉ST梅雁追討廣發(fā)證券股權案將在19日宣判后,擔心產生股價異動,要求ST梅雁停牌至宣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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