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虎综合网,老子影院午夜伦不卡国语,色花影院,五月婷婷丁香六月,成人激情视频网,动漫av网站免费观看,国产午夜亚洲精品一级在线

每日經濟新聞
頭條

每經網首頁 > 頭條 > 正文

代理律師:禹有土地證文件 現無法斷定真假

2010-08-03 03:05:05

代理禹晉永案的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決定退出禹晉永案的代理”。

每經記者  夏子航  發(fā)自上海

      《每日經濟新聞》7月23日、7月28日全國獨家發(fā)表  《國土局指證:“唐駿校友”禹晉永1500畝土地證造假》和《公司6年零納稅  禹晉永遭高校教師舉報詐騙》調查報道之后,禹晉永終于“坐不住”了。

        7月31日,禹晉永發(fā)出“律師聲明”,要求本報、《南方都市報》等媒體為其消除影響,否則,將通過訴訟程序解決此事宜。然而,就在本報昨晚截稿時卻得到意外的消息:代理禹晉永案的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決定退出禹晉永案的代理”。

        “禹晉永隱忍了很久。”8月2日,中國世代投資控股集團  (以下簡稱世代控股)總裁禹晉永的代理律師宋一祺表示。

        的確,禹晉永選擇了在7月31日“爆發(fā)”。當日他發(fā)出“律師聲明”,對本報、《南方都市報》、《瀟湘晨報》、《東莞時報》等的報道,以及王小山、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吳丹紅等的言論發(fā)表聲明稱,委托人禹晉永“要求上述媒體在24小時內,在自己發(fā)表的報紙上為委托人消除影響,否則將通過訴訟程序解決此事宜,并對以上侵權主體提出共計5000萬元的高額索賠,同時委托人將對上述主題的基本賬戶及有效資產依法進行相關財產保全強制措施。”

        對此,禹晉永另一代理律師劉成喜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坦承,“律師聲明”確有瑕疵,主要是禹晉永的意思表達,禹“要表達一個心態(tài)”。

        但記者2日晚上10時輾轉聯系上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梅向榮主任時,梅主任證實“是決定退出禹晉永案的代理”,但他同時表示暫時還不知道手續(xù)有沒有辦理完。

“律師聲明”有漏洞

        禹晉永將其“律師聲明”掃描圖片發(fā)布后,被網絡瘋狂轉載。但這份《律師聲明》的正規(guī)性、嚴謹性卻遭到普遍質疑。

        “律師聲明”中稱,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接受凱愛資本投資有限公司、世代控股及禹晉永的委托,對上述媒體及人士發(fā)出聲明。

        除開上述聲明第1點稱將可能提出5000萬元高額索賠及將相關媒體、人士的基本賬戶和有效資產進行“相關財產保全強制措施”外,該“律師聲明”在第2點中指出,“對于某些主體已經涉嫌刑事犯罪,委托人已經在組織證據,提請有關機關處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人士劉恪麟對該  “律師聲明”進行了點評和解讀,認為刑事案件的證據是由公安機關負責偵查,禹晉永正為此組織證據“太辛苦”。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吳丹紅8月2日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表示,“律師聲明”中的“財產保全強制措施”實際上應是  “訴前保全”,但這要求禹晉永同時也提供相應的財產抵押,“這需要禹晉永方面在訴前向法庭提出訴前保全的申請,防備財產轉移,但這大多發(fā)生在債權債務的糾紛上。法庭很難裁量這么一個申請,而且,禹晉永是要面臨被保全人利益受損后的索賠的。”

        記者就此與代理禹晉永案件的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宋一祺和劉成喜取得了聯系。

        宋一祺表示,上述聲明全稱是律師授權聲明,是在凱愛資本、世代控股和禹晉永的授權下發(fā)的一個聲明,表達禹晉永有意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此事,“采取強制措施”應該理解成訴前保全,但并不是禹晉永提出來就可能實現,而是由法官來裁定。宋一祺同時表示,“律師聲明”中的某些表述存在歧義。而劉成喜也向記者表示,上述聲明是禹晉永的意思表達,而律師事務所的態(tài)度就是表達關注。

代理律師:未進入司法程序

        7月31日,禹晉永在微博上表示:“凱愛資本投資有限公司、中國世代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將于8月3日下午3時在北京召開新聞發(fā)布會暨維權行動啟動儀式,對侵權誹謗的媒體和個人提起追究法律責任”,但包括本報在內的多家媒體至今沒有收到邀請。截至截稿時,禹晉永一直未具體說明新聞發(fā)布會的地點和邀請的媒體。

        宋一祺和劉成喜表示,“律師聲明”只是禹晉永的一個意思表達,并不是“律師函”,禹晉永并未授權進入司法程序。

        而當《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向宋一祺詢問律師函大概什么時候會寄出時,他表示“暫時還說不定,要等禹晉永的進一步授權”。

        “如果報道有憑有據的話,也沒必要擔心;但禹晉永認為部分媒體對他的名譽造成攻擊和誣陷,他是不滿這個。”宋一祺接受采訪時強調這皆是其個人觀點。

        劉成喜也表達了禹晉永發(fā)表“律師聲明”的目的,即告訴媒體和一些人士當事人禹晉永要做什么事情,“我們律師聲明的效果是阻止事態(tài)擴大?,F在已有太多的轉載和報道,律師這邊也應接不暇。我們的意思是告訴大家,暫停把事態(tài)擴大化,也就是不要再擴散報道了。”劉成喜還表示,禹晉永要求暫時不公布澄清信息,“發(fā)布會后一切都會明朗,禹晉永會提供他的證據和說法。”

【律師專訪】

未入司法程序禹提供公文無法斷真假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詢北京市工商局工商登記證實,凱愛置業(yè)即原北京凱愛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由禹晉永、禹晉川于2003年6月24日組建。2003年10月17日,禹晉永兄弟增資皆是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評估出資。禹晉永兄弟共出具了3份國有土地使用證,皆顯示他們擁有梁山1500畝工業(yè)用地。“這3個證是假證。”梁山縣國土資源局地籍科科長鄭海濤向記者表示,禹晉永所使用的梁國用(2003)字005號、梁國用(2004)字第007號分別歸屬權利人張山景和丁淑玲,“梁國用字號皆是唯一的,一個字號對應一個地塊、一個權利人。”

        而禹晉永的代理律師宋一祺則表示,禹晉永曾向他提供了取得土地證的一整套文件。對此,《每日經濟新聞》(以下簡稱NBD)對宋一祺(以下簡稱宋)進行了專訪。

        NBD:宋律師是否已看到本報關于禹晉永土地證造假的報道?

        宋:這個還沒有,但當時禹晉永給我們看過證據,我看了一下,厚厚的一沓子,上面就是說他這個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流程,每一步所涉及到的各級機關蓋的紅章大印,我看了是挺清楚的。以我這個律師行使審查的經驗來說,我認為可信度還是挺高的。現在當事人限制我們對外透露,所以不能說更多的細節(jié)。

        NBD:禹晉永當時向你們提供了一整套土地證的公文?

        宋:我是看到過。但現在還沒有進入司法程序,也無法斷定是真是假,但根據律師需履行的審查義務,我認為這一套東西要造假的話,是非常麻煩的。比如你認為為什么禹晉永會有梁山這個土地證?

        NBD:我們正是拿著這證去梁山縣國土資源局求證,發(fā)現兩個蓋章的部門都不對。禹晉永等所擁有的3份國有土地使用證都僅僅蓋了梁山經濟開發(fā)企業(yè)管理委員會章及梁山開發(fā)區(qū)土地管理局章,并由梁山開發(fā)區(qū)土地管理局頒發(fā)。實際上,梁山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律只能加蓋梁山縣人民政府土地專用章和梁山縣國土資源局章,其余皆無效。

        宋:這不能說偽造,瑕疵更恰當。

        NBD:但這兩個證號被證實歸屬另外兩個權利人,且證號是唯一的。

        宋:哦,這樣。但我想表達一個態(tài)度,作為律師,我只能根據當事人提供的材料來判斷。我們這個審查是一個行使程序的過程,我們只是見到上面有國有機關的章、印,走完了程序和流程,至于你查到的情況,還是跟禹溝通下。

【新聞鏈接】

驗資報告再現  “時空穿越”尚無法解釋

每經記者  黎光壽  發(fā)自北京

        2010年8月2日晚上,北京中潤華會計師事務所法定代表人馬玲玲給《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打來電話,表示“(2003)中潤華驗字第2097號”驗資報告和  “中潤華專審字(2004)第4620號”財產轉移專項報告是該會計師事務所出的。但她無法解釋為何報告中出現的“穿越”問題。

        在  《每日經濟新聞》7月28日的報道中,馬玲玲告訴記者,該會計師事務所內找不到禹晉永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冊用的“(2003)中潤華驗字第2097號”驗資報告和“中潤華專審字(2004)第4620號”財產轉移專項報告,該表述意味著兩份報告的真實性存在問題。

        “(2003)中潤華驗字第2097號”驗資報告的行成日期是2003年10月17日,主要核驗的是禹晉永在2004年增資凱愛置業(yè)有限公司所持梁山土地證所代表的土地價格,但其附件二《變更登記驗資事項說明》中所描述的一份嘉德聯行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的“嘉德聯行(2003)第1201號”評估報告的出籠日期是2003年12月1日,兩者實現了“時空穿越”。

        馬玲玲表示,出具驗資報告的時間應當是在嘉德聯行的報告之后,但為何出現時間“穿越”的現象,她表示不能理解。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聯系電話:021-60900099轉688

每經訂報電話

北京:010-58528501    上海:021-61283003    深圳:0755-83520159    成都:028-86516389    028-86740011    無錫:15152247316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

每經經濟新聞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