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湘源:給大小非減持減稅是權貴勾結自肥
2011-01-14 01:59:40
黃湘源
某些地區(qū)給大小非減持減稅,是權貴勾結互濟自肥的典型一例。
早在2009年最后一個交易日閉市時,國務院就批復了對大小非減持征稅的方案:從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20%的個稅。為的就是堵住長期以來法人股借道自然人股東逃稅的灰色通道。
不過,這個給2010年股市帶來了第一縷春風的所謂重大利好,為什么沒有給2010年的股市帶來持續(xù)穩(wěn)定上漲的局面?近期發(fā)生在某些地方的對大小非減持的減稅,或將有助于我們跳出政策市思維定勢的形式邏輯,去弄明白其中的真實道理。
其實,對大小非征稅政策本身并不能減少大小非和限售股存量和增量,也改變不了中國股市“不患寡而患不均”制度性癥結。特別是由于新股“三高”發(fā)行愈演愈烈,中國股市“重上市、輕轉制、重籌資、輕回報”的總體格局,為企業(yè)的老板、高管和其他“近水樓臺”的利益中人,通過圈錢而變成億萬富翁提供了一條快速渠道。他們的一夜暴富既不是勤勞致富,也不是投資交易所得,而是借助于一級市場紅利分配的制度性不公平而實現(xiàn)的,是在其他投資者付出了巨大代價的基礎之上建立起來的。反映在發(fā)行機制上的這種不公平的利益分配制度,始終是中國股市無法改變“二八開”或“三七開”盈虧格局的最根本的體制性原因。盡管這些億萬富翁的暴富在限售期內(nèi)暫時還只能表現(xiàn)為賬面富貴,但是,早晚有一天,他們是要整個市場來為滿足他們奢侈的“生活需要”而埋單的。
在權貴循環(huán)的體制環(huán)境中,政策方面的任何局部性改善或改良非但不容易單兵突進,事實上也難以善始善終或獨善其身。某些地方對大小非減持的擅自減稅,就是一個很好的說明。對大小非減稅,在某些滿腦子都是政績工程的地方政府官員及相關券商眼里,看到的或者只是GDP的增加、地方稅收總額或券商營業(yè)收入的增加,但他們不惜以挖別人的墻腳和損害廣大股民的利益公平為代價,熱衷于請一夜暴富的資本市場富豪來為自己的政績添磚加瓦,在某種意義上,不也是一種以權謀私?再說,人民賦予的權力不用于為包括廣大股民在內(nèi)的人民群眾謀利益,卻被用于為富得流油的億萬富翁減稅避稅開后門,這也從根本上違背了政府官員的為政之道。這種有違當初國務院批準對大小非減持征稅立法初衷的倒行逆施,不僅是對其他券商和地方政府的利益的損害,實際上更是損害了稅收對國民收入分配或再分配的稅收調(diào)節(jié)功能,也勢必影響到廣大中小股民的基本利益和整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fā)展。
我國資本市場無論是稅收環(huán)境,還是投資回報功能,之所以不能為廣大投資者提供參與經(jīng)濟發(fā)展和分享經(jīng)濟成果的機會,而是為少數(shù)人圈錢尋租大開方便之門,也不能說同躲藏在監(jiān)管者“越位”“缺位”“錯位”背后互濟自肥的權貴勾結沒有關系。舉例來說,在新股發(fā)行過程中,有些明明被隱匿了的上市前股權交易,打一個信息披露補丁就可以不了了之;明明存在違規(guī)的對賭協(xié)議,只要能趕在過會之前及時了結就可以既往不咎;明明是以簽字權換股權或保薦+直投,借一個代持股份的方法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照此辦理,那就既談不上什么監(jiān)管,更談不上什么規(guī)范,只能說是打馬虎眼,忽悠市場的眼睛而已。
這就難怪大小非、限售股減持嘴上說的是嚴格規(guī)范,實際上不僅四面八方都在變著法子當“某跑跑”,而且還有人為了讓他們跑得更快懸賞嘉獎。這豈不是說,在中國資本市場,圈錢尋租不惟有利,而且似乎還很有功呢!在筆者看來,某些地方對大小非減持減稅,所表達的實際上正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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