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9 01:45:38
4月27日下午,傅某在蕭山機場登機時被拒絕,因為一個星期前,他被列入了“老賴”名單。
傅某既是義烏市比愛衛(wèi)生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長,也是義烏市人大代表。之所以被列入“老賴”名單,是因為多年前一宗金額超過3000萬元的借貸官司。
2008年5月,傅某以登記在其20歲兒子名下的一處豪華別墅作為抵押,以公司名義向銀行貸款2800萬元,夫婦二人、兒子以及公司對借款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一年后,貸款到期,銀行只收到4萬元還款。2009年9月,銀行將傅某的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最后判決,傅某的公司應連本帶利賠付3000余萬元,傅某一家承擔連帶支付責任。但傅某及其公司分文不付,銀行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今年3月28日,杭州上城區(qū)法院對傅某一家發(fā)出限制高消費令,告知其在未完全履行付款義務之前,不得坐飛機、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不得在星級賓館、酒店進行高消費,不得旅游、度假,子女不得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但傅某并不信以為真,心存僥幸買了飛往廣西南寧的航班,不料在4月27日下午15時10分登機時,被機場拒絕,只得作別同行的朋友,難堪離去。
傅某只是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曝光的49名 “老賴”之一。4月20日,杭州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布公告,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老賴”,進行高消費限制。
“這是公告后杭州市第一個被限制高消費的人,因為其是義烏市人大代表,身份特殊,未經(jīng)義烏當?shù)厝舜笸ㄟ^不能拘留,但之后將會對其財產(chǎn)進一步核實,一經(jīng)查實,將依法處以罰款、司法拘留等處罰?!焙贾菔猩铣菂^(qū)人民法院執(zhí)行法官說。
除限制乘坐飛機外,法院還采取其他辦法。如“老賴”被限制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工程投標,作為不良行為記入其信用檔案等,而且如被查實名下登記有機動車輛,車輛也會被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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