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9 00:17:36
每經(jīng)編輯 每經(jīng)記者 區(qū)家彥 發(fā)自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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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涉貪案的關鍵人物,許仕仁被指生活奢華,常年開支較收入高很多,成為其收受賄賂的最大動力。
主控官在開案陳詞中稱,許仕仁的生活非常奢華,他的支出遠遠超過其賺取的收入。2005年6月許仕仁出任政務司司長時,擁有14個銀行戶口及25張信用卡,2005年至2008年,每年的信用卡賬單是100萬~200萬港元,他在2005年至2007年出任政務司司長期間,每年獲政府發(fā)放的薪酬約400多萬港元,但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期間的個人總開支高達429萬港元,直逼其年薪。
在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期間,許仕仁的總開支高達729萬港元,較收入高出接近一倍。許仕仁于2007年卸任政務司司長,獲委任為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年薪大減至132萬港元,但個人開支反而上升至941萬港元,接近其收入的10倍。
根據(jù)主控官描述,許仕仁每日或者隔日均提款1萬港元,會選擇入住高級酒店,2005年10月曾花3.3萬港元在香港港麗酒店餐廳享用一頓晚餐,2006年8月以4.2萬港元購買Bulgari名表,許仕仁熱愛賽馬亦曾經(jīng)是馬主,會斥資為愛駒選購頂級蘿卜。
主控官認為,這種生活方式導致許容易成為被收買的目標,而他亦甘愿出賣自己作為政府代表的地位以及在政府的影響力去換取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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