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9 01:28:10
預算法是財稅領域的根本大法,三公經費公開的程度、科學性是衡量預算文明的風向標。
◎每經評論員 葉檀
3月6日上午,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舉行的記者會上,就財政工作和財稅改革熱點問題回答了中外記者提問。
在談到三公經費問題時,樓繼偉表示,中央是代編地方預算,因此對地方三公經費的細節(jié)不太清楚。中央財政去年三公經費是71億多元,按6倍比例,地方約400多億元——但樓繼偉強調這只是估算,并指出“有人說地方三公經費有3000億元,那是‘胡扯’。”
由于統(tǒng)計口徑不同,很難說上述口徑的估算是否準確。按照該估算,地方三公經費只占地方支出的2.67%左右,這個數(shù)據(jù)與以前比肯定是低的。
不過由上述數(shù)據(jù)“只是估算”可以看出,嚴格執(zhí)行預算法、實行現(xiàn)代預算文明,至少在目前仍有相當?shù)碾y度。
關注三公經費,并非指不要三公經費,而是對三公經費中廣闊的尋租空間不滿,對三公經費沒有帶來行政效率的提升不滿。一個行政經費緊張的貧困縣,本來公車不多,卻有某個局長大搖大擺開著公車參加喜宴,在人情社會中為自己家族增光添彩,或者開著車為某個上級采辦年貨,這就是不可容忍的腐敗行為。
三公經費并非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需要在支出與行政效率中求得平衡。有的部門公車必不可少,比如行政執(zhí)法車,按照地方人口、地域、犯罪率等有相應的配備標準,假如讓公安部門騎著自行車破案,那將是匪夷所思。最好的辦法是公布當?shù)厮械男畔ⅲ岢鲂首罡叩墓嚺渲帽壤?,并以嚴格詳盡的預算約束公車私用行為。
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雖然有可能說謊,但統(tǒng)計同樣也能用真實的數(shù)據(jù)“掩蓋”事實。
三公經費屬于政府一般性支出,是保證正常運轉所必需的開支。除了中央三公經費向外公布外,政府支出分類主要按照功能劃分,按細化程度分為類、款、項三級,主要反映各項政府職能等,例如公共服務、醫(yī)療、衛(wèi)生、教育、公共安全等。
假設給大眾一個數(shù)據(jù),2014年為滿足農業(yè)水利支出50億元,誰能知道這50億元究竟是用到了什么項目上,是用到水壩、水渠、人員工資、公車維護,還是用到了大吃大喝上?這樣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或者是因為統(tǒng)計口徑不對,缺乏真正對納稅人負責的預決算管理體制,或者,也可能是不愿意讓納稅人知道真相。
部門預算采取的功能分類方法,行政經費支出分散在諸如一般公共服務、外交、國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學技術、文化體育傳媒等功能分類中,按理應該實行經濟分類劃分,按類、款兩級反映經費的具體用途,例如人員工資、基本建設、商品購買等。
今年1月1日起實行的新《預算法》,規(guī)定“各級預算支出應當依照本法規(guī)定,按其功能和經濟性質分類編制”,這讓人非常期待今后能夠看到各項預算背后真正的實際用途。
由于經濟分類在2011年還沒有全面實行,所以三公經費只能從按支出功能劃分的科目中整理出來。要掌握政府行政費用到底有多少,只有采用“摳”的辦法。上海財大教授鄧淑蓮表示,即使是中央部門內部的預算表中,也沒有單獨的“三公經費”、行政經費科目,從2012年開始,財政部每年6月底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做上一年中央決算報告中的單列行政經費,“估計都是從屬于行政經費的多個科目里摳出來的數(shù)字。”
不過,這樣摳成本太高、也不科學。只有預算法得到尊重,目前管理中存在的混亂現(xiàn)象才能得到根本改觀。
從2011年開始公布三公經費,三公經費呈現(xiàn)逐級下行的走勢。財政部曾發(fā)出過通知,要求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對2013年一般性支出統(tǒng)一按5%比例壓減,重點壓減辦公樓和業(yè)務用房建設及修繕支出、會議費、辦公設備購置費、差旅費、車輛購置和運行經費、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經費等。
這當然是一件好事情??缮嫌姓呦掠袑Σ?mdash;—筆者在網絡上就看到有三公經費自查報告的范文,上面列出了各種對付的手段,如向下轉嫁、向企業(yè)轉嫁等,不一而足,連行文款式都一樣,讓人啼笑皆非。
預算法是財稅領域的根本大法,三公經費公開的程度、科學性是衡量預算文明的風向標。既然社會如此敏感,以三公經費為突破口樹立預算法的尊嚴,未嘗不是一個徙木立信的好辦法。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lián)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lián)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xiàn)在本站,可聯(lián)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