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15-11-26 13:21:28
長期擔任央企高管的代某平為了轉移在境外貪污的300萬美元贓款,由部下王某明借助不法分子經營的地下錢莊,將1800萬元人民幣轉至代某平在境內的指定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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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公安部統(tǒng)一指揮下,浙江、福建等地警方連續(xù)偵破特大地下錢莊案。僅浙江金華的一起案件涉案金額就高達4100余億元,是迄今為止我國警方查獲的涉案人數(shù)最多、涉案金額最大的非法買賣外匯案件。
“新華視點”記者從公安部經偵局了解到,日益猖獗的地下錢莊,成為國企高管腐敗、資本市場等違法行為的洗錢通道,衍生出大量犯罪活動,社會危害極大。
為腐敗分子洗錢,協(xié)助不法分子詐騙國家資金
總部在北京的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家大型央企的子公司。曾擔任該子公司總經理的代某平、駐沙特區(qū)域商務副總經理的王某明,借助地下錢莊轉移了多達數(shù)百萬美元的貪污贓款。
經查,長期擔任央企高管的代某平為了轉移在境外貪污的300萬美元贓款,由部下王某明借助不法分子經營的地下錢莊,將1800萬元人民幣轉至代某平在境內的指定賬戶。據(jù)了解,地下錢莊轉移贓款的主要方式是采用境內外錢莊核數(shù)對沖的做法,即由境外的子錢莊負責收美元,境內子錢莊同時按匯率將人民幣打入客戶在境內的賬戶。表面上看,境內的人民幣留在境內,境外的外幣也沒有進來,但實際上交易已經完成,逃避了監(jiān)管。
據(jù)專案組介紹,目前,代某平等人因涉嫌貪污罪已被紀檢部門查獲,涉及金額近億元。“這樣一起觸目驚心的腐敗案件,僅是各地地下錢莊案的一個案中案。”公安部經偵局反洗錢處副處長束劍平說。
除了成為貪腐資金的洗錢工具,地下錢莊還是多種違法行為轉移贓款的通道。有地下錢莊助億元股市“黑金”流出境外。在剛剛偵破的上海特大操縱期貨市場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上海伊世頓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高燕等人以貿易公司為名,通過異常股指期貨交易行為操縱資本市場,短期非法獲利高達20多億元。據(jù)了解,巨額非法獲利中的近2億元通過地下錢莊轉移出境。
一些地下錢莊甚至協(xié)助不法分子詐騙國家資金。警方偵查發(fā)現(xiàn),嫌疑人趙某宜經營的錢莊中,有多筆資金從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銀川市財政局打入,備注為“國家出口獎勵獎金”。經查,以潘某為首的犯罪團伙在銀川市注冊了12家貿易公司,在沒有真實貿易的情況下,通過貨運代理公司“購買”虛假出口貿易數(shù)據(jù),2013年以來騙取寧夏自治區(qū)政府出口獎勵3860萬元。目前,警方已經逮捕三名涉案人員。
銀行工作人員成“洗錢中介”,“殼公司”審核形同虛設
據(jù)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最新數(shù)據(jù),僅今年4月至今,全國已破獲地下錢莊轉移贓款案件92起,涉案金額8000多億元。
浙江省金華市公安局副局長俞流江介紹,僅金華這起全國最大地下錢莊案涉案金額就高達4100余億元,案件涉及非法資金遍及全國31個省份、91家銀行的3000余個賬戶,涉案賬戶交易記錄就有130余萬次,將所有銀行交易記錄全部打印,要耗費約3.5萬張紙,堆起來有3米多高。
如此龐大的地下錢莊交易為何能長期運作?記者了解到,部分銀行工作人員成為地下錢莊的“洗錢中介”,對犯罪分子用以交易的“殼公司”的注冊審核也形同虛設。
金華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張輝介紹,地下錢莊在利用銀行的非居民賬戶轉移不法資金時,會偽造大量虛假的涉外購銷合同,模仿真實的資金往來。這些假合同幾乎沒有得到任何有效查驗。“如果監(jiān)管機構從嚴審查交易資金的真實性,就可以從源頭上堵住一部分地下錢莊活動。但調查發(fā)現(xiàn),有10多名銀行工作人員居間介紹、收受賄賂,為地下錢莊違法購匯提供便利。”
在涉案金額達120多億元的深圳特大地下錢莊案中,某銀行深圳寶安支行時任行長沈某生就主動替他人介紹地下錢莊生意,協(xié)助將巨資轉移境外。一些犯罪嫌疑人說,他們在銀行柜臺周邊向客戶推銷非法買賣外匯等業(yè)務一直是半公開的,從未遭到銀行人員阻攔,“銀行是默許我們這樣做的,可以增加他們的業(yè)績。”
另一方面,一部分公司在工商注冊手續(xù)上缺乏有效審核,使得地下錢莊得以掩人耳目。浙江金華被查處的地下錢莊都有類似“義烏宇富物流公司”等名稱,但這些看似正規(guī)的物流公司、進出口企業(yè)其實是嫌疑人在香港注冊的幾十家空殼公司。
據(jù)了解,成功注冊這些無真實業(yè)務的公司是進行地下錢莊活動的主要載體。國家工商總局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查詢系統(tǒng)顯示,其中一家空殼公司的注冊經營范圍原本為“批發(fā)零售,機械設備、五金產品等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yè)務”,事實上,公司沒有從事過一單注冊經營范圍內的業(yè)務,而是地下錢莊非法活動的“白手套”。
正是由于種種監(jiān)管不到位,一些為進出口企業(yè)高價換匯的地下錢莊活動十分猖獗。“有的到銀行大堂招攬生意,有的還公開開設了VIP包廂。”涉案的洗錢團伙之一的頭目楊某翔說。據(jù)了解,通過這些所謂的“換匯公司”兌換外幣,手續(xù)費最高可達千分之五,短短10個月內僅楊某翔團伙就非法獲利2072萬元,暴利背后是大量有急迫資金需求的貿易企業(yè)被盤剝。
多部門聯(lián)合開展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專項行動
專案組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一些地下錢莊造成了國家財政資金、納稅人資金大量流失。有的不法分子利用虛假購貨合同,虛構出口貿易騙取出口退稅;有的不法分子通過地下錢莊轉移詐騙贓款、非法所得,使得一些群眾的被騙資金很難追回。
“打擊遏制非法資金流動,是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預防遏制社會犯罪的重要手段。”復旦大學中國反洗錢研究中心秘書長嚴立新表示,地下錢莊以隱瞞、掩飾等手段將違法資金表面合法化、跨境轉移,成為毒品、黑社會、走私、貪污賄賂等犯罪的幫兇,不僅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群眾財產安全,還會扭曲金融市場決策、誤導居民投資方向。
在浙江金華的全國最大地下錢莊案中,本是銀行系統(tǒng)為了方便境外公司在境內業(yè)務結算而設立的非居民賬戶,卻成為不法分子資金非法跨境轉移的“綠色通道”,這表明部分商業(yè)銀行無視社會責任、內控存在重大缺陷。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已對非居民賬戶系統(tǒng)存在的監(jiān)管漏洞進行了改造,公安部已會同多部門組織開展了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專項行動。
公安部經偵局反洗錢處處長李明照指出,打擊地下錢莊需形成合力:一是銀行監(jiān)管部門要加強對銀行賬戶開立、現(xiàn)金存取等方面的監(jiān)管;二是工商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公司注冊的審核,防止利用注冊無真實業(yè)務的公司進行地下錢莊活動;三是廣大居民需認識到地下錢莊活動的社會危害性,通過正規(guī)渠道辦理跨境匯款和外匯兌換等業(yè)務。
“警方對地下錢莊的持續(xù)打擊,是維護地區(qū)安全、打擊跨國犯罪的重要舉措。”嚴立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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