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4-15 09:54:46
“人人保我,我保人人”、“我們不是保險,也不是公益”、……這些詞語是網絡互保平臺為自己打上的標簽。然而,網絡互保平臺在運營中不斷面臨質疑,似乎總也無法擺脫“不透明”、“無持續(xù)性”等責難。即便是已經加入這些平臺的會員也表示,“不清楚資金去向,也不太明白如何退出?!备愀獾氖?,這些平臺還時時面臨監(jiān)管部門的“特殊照顧”。
每經編輯 每經實習記者 袁園
◎每經實習記者 袁園
“人人保我,我保人人”、“我們不是保險,也不是公益”、“共享經濟”……這些便是網絡互保平臺為自己打上的標簽。
在這些美好愿景的引導下,發(fā)展會員、共同保障成為他們的主要目標。然而,理想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網絡互保平臺在運營中不斷面臨質疑,似乎總也無法擺脫“不透明”、“無持續(xù)性”等責難。即便是已經加入這些平臺的會員也表示,“不清楚資金去向,也不太明白如何退出。”更糟糕的是,這些平臺還時時面臨監(jiān)管部門的“特殊照顧”。
即便如此,網絡互保平臺的數量近些年非但沒有減少,反而不斷增加。《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除e互保、互保網、保保集等成立多年的平臺外,還有壁虎互保、人人互保等多家平臺即將上線。
那么,互保平臺的運營模式究竟是怎樣的?它能給會員帶來哪些切實的保障?其生命力為何如此頑強?又是什么樣的風險令監(jiān)管層一再對其點名?為解答這些問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針對幾家典型的網絡互保平臺進行了深入調查。
●賠付條件較嚴苛
記者登錄相關平臺網站了解到,“低保費、高保障”幾乎是這些平臺宣傳時的標準用語,其“互保計劃”多是針對重大疾病、意外身故或癌癥等風險。
比如,e互保推出的“家庭守護死神無懼計劃”顯示,會員加入年齡限制在18~50周歲,會員應持續(xù)充值以保持會員資格,賬戶保證金不低于9元。該計劃的主要原理是——會員共同出資、風險共擔。計劃項下的會員一旦遭遇不幸意外身故,則由計劃項下的所有會員共同出資對其賠付,每人每次均攤不超過3元,互保金最高為20萬元,具體募集金額需要根據會員數量來定。
根據要求,互保金額按照每人均攤不超過3元的方式計算。這也意味著,至少要有約6.67萬人加入該計劃,才可募集到20萬元的互保金。會員越多,均攤到每個人身上的金額就越少。反之,如果加入人數不足6.67萬,互保金則只能按每人3元封頂的原則募集,即互保金總額將無法達到20萬元。
上述互保計劃顯示,一旦會員遭遇意外身故,則可由互保會員的法定繼承人在15日之內通過網頁、微信端、客服等方式提交互保申請表;按照要求提交事件證明材料;隨后,再由第三方評估機構或專業(yè)人員進行評估。如果沒有問題,則進行公示募資,從會員的平臺個人賬戶上劃撥互保金,再通過平臺轉賬給申請人。
需要注意的是,該項計劃對“意外身故”的條件進行了多種限制。比如:他人對互保會員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互保會員猝死;互保會員藥物過敏、醫(yī)療事故、精神和行為障礙等均不在賠付范圍內。對此,客服人員表示,這款計劃主要是針對意外身故,會員個人原因導致的身故不在賠付范圍內,至于詳細原因,客服表示無權回復。
記者隨后查閱多家平臺相關資料發(fā)現,幾乎所有的互保平臺都遵循這樣的流程,只是保障內容有所不同。比如,某平臺推出的“大病互保計劃”,對保障的疾病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和范圍限制,對加入的會員資格也有一個謹慎的篩選流程,通常需要180天的等待期。
●充值容易取現難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注冊時發(fā)現,所有互保平臺都要求注冊者提供個人的手機號、姓名、身份證號以及郵箱等信息。此外,部分平臺還綁定了微信端,會員需要通過銀行轉賬、微信支付等多種方式充值,這就意味著會員會有更多個人資料被平臺掌握。同時,部分平臺公示的互保事件劃款公示信息欄中,還會標出會員的姓名、職業(yè)證件號、家庭住址、病歷資料等多種私人信息。
互保平臺的上述做法也許是為了信息透明,畢竟互保計劃的會員都是通過網站注冊的,互相之間一般并不認識,披露出詳細的個人信息有利于會員之間的互相監(jiān)督,保證出險賠付資金的透明化。但記者并未發(fā)現互保平臺對會員注冊時的個人身份信息的安全保存作出過多解釋,也沒有說明信息泄露后的責任劃分和需要承擔的后果。而且記者在注冊后,即被互保平臺客服人員拉入了官方微信群和QQ群。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加入互保計劃和充值均是比較容易的,但在退出并取現時則會遇到很多麻煩。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隨機加入了一個互保計劃,并按照要求充入9元之后,發(fā)現個人賬戶確實顯示余額是9元,但若要退出計劃、收回自己充的9元錢時,卻遇到問題。平臺顯示,取出資金時要收取“1%+2元”一筆的手續(xù)費。記者隨后又注冊了多家平臺,在試圖取出資金時均遇到類似難題。有的平臺要收取2%的手續(xù)費,且賬戶余額低于50元不能取現;有的平臺則直接沒有取現通道,僅顯示充值頁面,在退出計劃時也未顯示賬戶資金退給個人賬戶的提示。
“充到賬戶的錢是不能退出的。”一位參與互保計劃的會員告訴記者,自己加入了很多這樣的組織,主要是為了做公益,不是為了錢。還有一位會員表示,自己充了30元之后就沒再管,不太清楚退出的方式。
多家互保平臺網站上顯示,會員賬戶資金保持9元或者3元左右就可持續(xù)維持會員資格,如果少于規(guī)定金額并且沒有持續(xù)充值,則被認為是自動退出或者放棄互保計劃。當然,會員也可選擇自主退出,但對會員賬戶剩余資金如何處理則沒有詳細說明。
●資金去向缺乏監(jiān)管
除取現困難外,互保計劃資金去向也存在不透明問題。
在記者加入計劃和充值時,基本走的都是微信途徑,僅有個別平臺添加了銀行卡付款途徑,而且微信對應的一般是互保平臺設置的企業(yè)賬號。充值完成后,雖然個人賬戶里顯示的金額跟充值金額一樣,但這些錢究竟是否進入了公共賬號,會員本人并不清楚。
多家互保平臺信息顯示,會員充值資金是由第三方來監(jiān)管的,資金絕對安全。不過,記者在一個宣稱由第三方支付公司監(jiān)管資金的互保平臺充值時,并未跳出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支付頁面,而是直接走的微信轉賬,交易完成后,微信僅能給出交易信息。
“資金絕對是安全的。”互保網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會員的這些資金都進入了互保計劃會員保證金的專管賬戶,個人賬戶余額就是充值保證金賬戶的證明,不會出問題。不過,對于資金的具體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去向等問題,上述工作人員并未給予答復。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監(jiān)管部門在提示相關風險時表示,部分平臺通過吸納會員費在公司內部形成資金池,由于其收費、開戶等所有經營行為脫離了金融保險監(jiān)管,如果存在非法集資或其他詐騙行為,消費者利益將受到極大侵害。
●運營企業(yè)多無保險資質
即便會員不求更多的賠付,是本著做公益的心態(tài)來加入網絡互保,然而網絡互保平臺的運營資質卻是一個不能回避的問題。
業(yè)內人士指出,所謂相互保險,是指投保人以互相幫助、共攤風險為目的,為自己辦理保險而合作成立的法人組織,主要是為社會公眾提供風險保障,而不是提供高額投資回報。網上運營的網絡互保平臺雖然打的不是保險的旗號,但也屬于“類保險”互保服務,同樣需要有保險業(yè)務經營資質。由于監(jiān)管部門對這類保險的審核門檻較高,態(tài)度也較為謹慎,因此目前獲得相關牌照的企業(yè)并不多,國內獲批的僅有陽光農業(yè)相互保險一家。雖有多家險企和互保保險公司表示已遞交了申請,但仍未有企業(yè)真正拿到牌照。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多家網絡互保平臺工商資料發(fā)現,運營這些平臺的企業(yè),其經營范圍各不相同。有的企業(yè)注冊的是信息科技公司,經營范圍是科技類應用軟件的開發(fā)、設計和交易等;有的企業(yè)注冊的是文化傳播公司,經營范圍是文化活動的組織與策劃、學術交流活動的組織、培訓活動的組織、廣告制作服務等。
而《保險法》明確規(guī)定,設立保險公司應當經國務院保險監(jiān)督管理機構批準,并根據保險公司的業(yè)務范圍、經營規(guī)模,調整其注冊資本的限額。
“‘類互保保險組織’平臺均是無‘照’經營,而且明顯觸犯法律,這些在《刑法》中都有明確規(guī)定。”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建民表示。
●商業(yè)模式尚在探索中
在經營資質之外,這些互保平臺的盈利模式也是一個問題。就目前在平臺來看,其對盈利方式并未進行披露。
大象同舟會的一位發(fā)起人表示,做這個主要是為了公益,現在平臺的會員還較少,自己做沒有什么壓力。平臺壯大后,希望通過眾籌的方式運作。他還表示,后期會在全國各省招募會長和經營人員,讓這些人來組織和發(fā)展會員。
一位業(yè)內人士告訴記者,現在這些平臺基本都是商業(yè)運營,或是有企業(yè)直接投資;或是拿天使投資??偟膩碚f,這些都是非盈利模式,且不具有持續(xù)性。
必互保險和抗癌公社創(chuàng)始人也曾對媒體回應,相互保險不是慈善,是互益組織。相互保險組織收取會費是必須的,運營有其內在規(guī)律。但對于如何保持基本的資金運作,其并沒有給出清晰的說明。
按照國外的運營模式,互保公司與股份保險公司有較大差異?;ケ9緵]有股東,目的不在盈利,而在于為投保人提供低價保險產品,避免非法索賠。
●專家:兩途徑可合法發(fā)展
基于信息安全、資金去向等多方面原因,監(jiān)管部門十分關注此類組織。
保監(jiān)會在此前的風險提示中表示,現有“互保計劃”經營主體沒有納入保險監(jiān)管范疇,部分經營主體的業(yè)務模式存在不可持續(xù)性,相關承諾履行和資金安全難以有效保障,且個人信息保密機制不完善,容易引發(fā)會員糾紛,蘊含一定的潛在風險。
事實上,監(jiān)管部門的態(tài)度也不是“一 刀切”。對于相互保險的發(fā)展,監(jiān)管部門的態(tài)度還是十分明確的,即要不斷促進這一行業(yè)的發(fā)展。
“保監(jiān)會、衛(wèi)計委等多個部門都很支持相互保險的發(fā)展,畢竟這有利于國計民生,是惠及百姓的。”一位保險業(yè)專家對記者表示,目前的問題是讓其如何發(fā)展,或者說如何合法、正當地發(fā)展。
北京工商大學保險學系教授王緒瑾表示,“類保險”形式的網絡互保也是保險,這種形式想要合法化發(fā)展有兩個途徑:一、積極籌備、合理溝通,向監(jiān)管部門申請相關牌照,獲得運營相互保險的資格;二、可以選擇與傳統(tǒng)保險公司或保險經紀公司合作開展保險業(yè)務。
“監(jiān)管(部門)不斷提示網絡互保存在風險,是因為其確實存在一些問題,但不代表監(jiān)管部門要禁止網絡互保這一形式,最終還是要讓其合法經營。”王緒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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