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7 16:21:26
【發(fā)改委印發(fā)《“十三五”時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實施方案》】《方案》明確了中央補助投資標準,原則上東、中、西部地區(qū)(含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分別享受中、西部待遇的地區(qū))中央投資補助比例為30%、60%和80%。西藏自治區(qū)、四省藏區(qū)和新疆自治區(qū)南疆四地州(含兵團)的項目可按規(guī)劃確定的最高補助額度予以全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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