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5 10:48:13
【山東駁回“徐玉玉案”主犯陳文輝等人上訴 維持原判】2017年9月15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委托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并送達了第二審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陳文輝、黃進春、陳寶生的上訴,維持原判。被告人陳文輝、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詐騙、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一案,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19日一審宣判,被告人陳文輝犯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被告人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犯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五年不等,罰金十萬元到六十萬元不等。(山東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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