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網(wǎng) 2017-12-31 10:34:24
據(jù)國家林業(yè)局官方微博消息,從今天(12月31日)起,任何市場、店鋪和攤位買賣象牙及其制品將屬于違法行為。
違法行為包括:
1.任何市場、店鋪和攤位買賣象牙及其制品;
2.朋友圈、電商等線上買賣象牙制品;
3.出國旅游攜帶、運輸象牙紀念品回國(除非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開具證明)。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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