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jīng)濟新聞 2018-05-25 22:11:34
每經(jīng)編輯 馬銳
粵傳媒25日晚公告,公司收到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一審判決被告單位香榭麗公司犯合同詐騙罪,判處罰金一千萬;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一百萬,決定執(zhí)行罰金一千一百萬;追繳香榭麗公司違法所得4.95億元,其中包括追繳被告人葉玫、喬旭東及被告單位其他原股東的違法所得及收益,發(fā)還被害單位粵傳媒,不足部分責(zé)令上述單位、個人分別予以退賠。此外,葉玫犯、喬旭東、周思海分別獲刑15.5年、10年、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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