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1-12 14:14:15
近日江蘇淮安市金湖縣145名兒童被接種過期疫苗事件引發(fā)社會廣泛關注。金湖縣官方發(fā)布公告表示,事件表明有關部門思想麻痹、管理混亂、玩忽職守、監(jiān)管失靈,目前已有17人被問責。金湖縣衛(wèi)計委的通報中表示,口服過期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后,疫苗本身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疫苗效價會降低,影響接種效果,開展補種即可。
每經記者 查道坤 每經實習記者 黃鑫磊 每經編輯 何小桃
近日,江蘇淮安市金湖縣145名兒童被接種過期疫苗事件引發(fā)社會廣泛關注。
1月11日晚間,金湖縣官方發(fā)布公告表示,全縣共計145名兒童接種了過期脊灰疫苗,原因是“有關部門思想麻痹、管理混亂、玩忽職守、監(jiān)管失靈”,目前已有17人被問責。
不過,部分家長反映,過期疫苗不僅僅只有脊灰疫苗,從2010年開始,就存在部分水痘、卡介苗、百白破、麻風疫苗、乙腦(減毒)疫苗等過期疫苗流入醫(yī)院,被接種到孩子身上。
1月12日凌晨,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以家長名義致電金湖縣衛(wèi)計委,了解過期疫苗統(tǒng)計情況,金湖縣衛(wèi)計委回應稱,除了從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號期間存在口服脊灰疫苗過期現象,不存在更多過期疫苗,網上所傳存在更多過期疫苗消息均為不實信息。
1月12日,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在金湖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發(fā)現,有大量家長在此查詢疫苗情況,其中部分家長已經查到自己孩子被接種了過期疫苗。同時存在部分疫苗在系統(tǒng)中無法查詢的情況,或是找不到生產廠家,或是無法確定生產日期。
1月12日,金湖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每經記者查道坤攝)
卞先生代表自家和親戚家共4個孩子來查詢疫苗情況,結果顯示4個孩子都被接種了過期疫苗,其中最早的一起發(fā)生在2014年。同時,卡先生對記者表示,他周圍同事的十幾個孩子都發(fā)生過被接種過期疫苗的情況。
家長提供的信息表顯示,既有疫苗過期,也有一些疫苗在系統(tǒng)中無法查詢(每經記者查道坤攝)
李小姐是兩個孩子的母親,她對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表示,兩個孩子均被發(fā)現接種了過期疫苗,目前已經查到3次記錄。
1月7日,江蘇省淮安市金湖縣的一位醫(yī)療系統(tǒng)人士帶自家小孩接種脊灰疫苗時發(fā)現,疫苗已經過期了近1個月。此事傳開后,金湖縣部分家長發(fā)現,接種過期脊灰疫苗的還有自己孩子,且大都為三、四個月至4周歲的幼兒。
1月10日,金湖縣委宣傳部發(fā)布的調查通報顯示,通過對接種兒童家長的逐一電話排查,截至1月9號下午4點,確定全縣共計145名兒童接種了過期脊灰疫苗。
據悉,該批次脊灰疫苗是二價減毒活疫苗(OPV),俗稱“小糖丸”,用以預防脊髓灰質炎,俗稱“小兒麻痹癥”。這批脊灰疫苗批號為201612158,生產企業(yè)是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1日。
調查通報還顯示,此次出現的過期脊灰疫苗系2017年5月9日由淮安市疾控中心冷鏈配送至金湖縣疾控中心,金湖縣疾控中心于當年5月18日冷鏈配送至黎城衛(wèi)生院。
2018年12月27日,金湖縣疾控中心通知要求各接種單位將過期疫苗送至縣疾控中心,集中送市疾控中心統(tǒng)一銷毀。但黎城衛(wèi)生院卻沒有報送“過期疫苗”,縣疾控中心也未繼續(xù)催報。
直到“過期疫苗”事件發(fā)酵,經統(tǒng)計,黎城衛(wèi)生院已使用過期脊灰疫苗21支,剩余69支未使用。
據媒體報道,金湖縣多位家長反映,更多疑似過期疫苗已被發(fā)現,包括脊灰疫苗、水痘、卡介苗、百白破、麻風疫苗、乙腦(減毒)疫苗等多種疫苗。
一位家長翻閱了孩子的兒童疫苗接種記錄本,發(fā)現2017年8月7日接種的自費水痘疫苗,接種記錄本顯示該疫苗的批號為201412108-2。通過阿里健康“疫苗快查”等多種渠道查詢發(fā)現,該批次疫苗的有效期為2016年12月25日。換言之,不考慮登記錯誤等因素,疫苗在接種的半年多前已經過期。
而據人民網報道,有家長從金湖縣黎城鎮(zhèn)防疫保健所查詢到,她家孩子被接種了3支過期疫苗,分別為:
長春生物生產批號為200801009的水痘疫苗,疫苗到期時間2009年8月3日,接種時間為2010年3月22日,過期7個月;
長春生物生產批號為20080602-01的甲肝疫苗,疫苗到期時間2010年1月22日,接種時間為2010年12月13日,過期11個月;
浙江天元生產批號為20091118-1的流腦A+疫苗,到期時間2011年11月13日,接種時間為2012年3月26日,過期4個月。
另有家長表示,根據疫苗本上機器打印的疫苗批號查詢得知,他的孩子8次被接種過期疫苗,其中2針來自金湖縣人民醫(yī)院,6針來自金湖縣銀涂鎮(zhèn)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他還透露,自己在防疫保健所查詢獲得的疫苗批號和疫苗本上機打數據不符。
環(huán)球時報報道稱,根據家長提供的證據,當地的過期疫苗問題最早可以追溯到2010年。
對于家長反映的情況,金湖縣在1月11日晚間發(fā)布的公告中回應表示,
針對部分家長反映的,除脊灰疫苗外還查詢到其他疫苗批號過期以及查詢不到等情況,縣衛(wèi)計部門調查發(fā)現,2016年底,國家強制要求登記疫苗批號信息,而在此之前,疫苗接種信息系統(tǒng)平臺中的批號因更新不及時,導致實際接種的疫苗批號與接種信息系統(tǒng)平臺中的批號不一致。家長特別是大年齡組兒童家長依據接種信息系統(tǒng)平臺內的批號查詢,就會出現過期、無信息等情況。目前,我縣已向上級請示成立專門調查組,對群眾反映的賬卡不符、批號不符、廠家不符、品種不符等問題,進行全面公正排查,并及時公布調查結果。
對在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日期間口服過期脊灰疫苗的兒童,金湖縣拿出三種體檢方案供家長選擇:
對因服用過期疫苗后身體出現不適的兒童,縣醫(yī)院集團負責免費就診;
對以往兒童接種疫苗有疑問的家長,可到指定地點登記,安排專人調查核實;
如確認接種疫苗過期的,安排體檢和就診。
據江蘇省衛(wèi)健委網站消息,針對“金湖過期疫苗”事件,江蘇省衛(wèi)健委派出了由相關負責人、江蘇省疾控中心、南京市兒童醫(yī)院專家等聯合組成的督導組,于1月8日趕赴當地。
最新消息顯示,金湖縣已啟動問責程序,對副縣長高昌萍政務立案;對縣衛(wèi)計委黨委書記、主任陳化,縣衛(wèi)計委黨委副書記邱永馥,縣衛(wèi)計委黨委委員、副主任楊志立案審查;對黎城衛(wèi)生院院長汪泓等13人分別予以立案調查和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等處分。
金湖縣公告表示,此次事件屬于一起典型的責任事故,充分暴露了有關部門思想麻痹、管理混亂、玩忽職守、監(jiān)管失靈。黎城鎮(zhèn)衛(wèi)生院防保所疫苗保管人員、接種人員沒有嚴格執(zhí)行“三查七對”制度,保管人員未按規(guī)定定期清點疫苗批次、有效時間,接種人員在使用時未核對疫苗批號,導致21支過期脊灰疫苗被使用。在此過程中,上級有關責任人和責任部門未認真履職,管理失責。
根據《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和《預防接種工作規(guī)范》中的“先短效期、后長效期”原則,安排疫苗出庫使用,須定期清查“過期疫苗”,并在出庫時仔細核對疫苗批號及有效期。
對從事臨床工作或預防接種的醫(yī)護人員來說,都有“三查七對”的要求。“三查”是指檢查受種者健康狀況和接種禁忌證、查對預防接種卡(簿)與兒童預防接種證、檢查疫苗、注射器外觀與批號、效期;“七對”指核對受種對象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齡、疫苗品名、規(guī)格、劑量、接種部位、接種途徑。
據金湖縣委宣傳部的調查通報稱,2018年,金湖縣疾控中心兩次對黎城衛(wèi)生院進行督察,發(fā)現黎城衛(wèi)生院存在單日接種量過大,疫苗管理混亂、實際使用批號與出入庫賬冊批號不符等問題,并下發(fā)整改通報。直到2018年12月15日,金湖縣疾控中心再次督察,上述問題仍未整改,但縣疾控中心并未促其整改,也未上報。
調查通報還稱,2018年12月28日,淮安市組織疫苗相關工作督察時,也曾明確指出黎城衛(wèi)生院疫苗出入庫賬本、門診日志和疫苗系統(tǒng)三者間在疫苗數量、廠家、批號等方面均存在不一致等問題,并要求一周內整改。但該衛(wèi)生院并未整改到位,金湖縣疾控中心也未督查整改落實,以至于過期疫苗不但沒有上報、上交,而且仍在繼續(xù)使用。
不過,據南方周末報道,疫苗專家陶黎納認為,過期疫苗未必有害,“有效期過了半年以內的基本不用擔心”。他解釋,2016年山東“非法經營疫苗案”,被查封的疫苗沒有保存在合適的溫度,且查封時已過期1—6個月,但檢測全部合格。
另外,在金湖縣衛(wèi)計委的通報中也表示,經咨詢省市專家,口服過期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后,疫苗本身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疫苗效價會降低,影響接種效果,開展補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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