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新聞 2019-01-17 21:01:51
花60多萬買的捷豹新車
上路之后方向盤突然失靈
一次偶然的洗車
才發(fā)現(xiàn)車子的方向機竟然是舊的……
協(xié)商無果后她將汽車公司告上法庭
兩年奔波后
法院判決汽車公司賠償234萬余元
當接到四川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的二審判決書時,30歲的鄧女士激動得熱淚盈眶,她為了這一紙判決書奔波了兩年,這期間經(jīng)歷的困難不言而喻。
鄧女士向記者介紹,2017年1月25日,她在該公司以58.8萬的價格購買了一輛進口“捷豹”鋒湃SUV汽車,簽訂合同當日就支付了全部購車款。“加上購置附加稅、車險等,上路一共花了六十幾萬。”
“新車拿到不久后,我就發(fā)現(xiàn)方向盤不是很靈活,剛開始我也沒有在意,以為是自己對新車還不適應。”然而,購車正好一個月的2月25日,鄧女士開著新車載全家人外出,正常行駛過程中,該車的方向盤突然失靈,行駛過程中抱死不動,還好她當時沒有慌張,采取了緊急制動,才避免了事故的發(fā)生。回憶當時的險情,時隔兩年了鄧女士都還心有余悸。
鄧女士購買的捷豹汽車
事情發(fā)生后,鄧女士第一時間向汽車銷售公司打了電話,她說:“公司技術人員告訴我們,車輛熄火再重新啟動就沒有問題了。我們照此操作后,方向盤也就能用了。”隨后,鄧女士再次將汽車發(fā)動并開走了。
“當時,我們也沒有過多考慮(方向盤)會不會再出問題,結果三天后的2月28日,新車行駛過程中方向盤抱死問題再次出現(xiàn),險些引發(fā)交通事故。我立即電話聯(lián)系銷售商家,并按要求將車送到公司。技術人員說要做一個方向機升級,但我們也不懂。”在升級了方向機后,方向盤能動了,鄧女士又把車開回家了。
過了幾天,鄧女士開車去清洗時,洗車場的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這輛新車的方向盤居然有銹跡,清洗人員向鄧女士提出了疑惑:“這輛車這么高檔,又是新車,方向機卻是一個舊的,好像是后來換上去的!”
隨后,憂心的鄧女士就近找了家汽車維修店去檢查,檢查的初步結果也是懷疑是一部舊方向機。
鄧女士立即找到公司方面提出質(zhì)疑,但是遭到公司的否認,“他們直接答復就是沒有更換過,也不認可我的疑問。”
2017年4月19日,鄧女士無奈之下只好投訴到西昌市食品藥品和工商質(zhì)量監(jiān)管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走上了維權之路。
該申訴舉報中心主任羅玨說,鄧女士投訴的這起案件看似簡單,但具體的維權過程非常復雜。“一開始,鄧女士的訴求就是要求公司更換一個新的方向機。”羅玨介紹,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也要維護商家的利益,因此希望雙方通過調(diào)解協(xié)商。然而,公司方面否認拆卸和更換過方向機,“他們的態(tài)度很強硬,也給消費者說,要打官司奉陪到底。”
“維權中最大的困難是沒有證據(jù)證明方向機被拆卸過,取得證據(jù)的唯一途徑是專業(yè)檢測。”羅玨說,他們對鄧女士的車輛進行封存后,并決定對該車實施鑒定,以保全證據(jù)的真實性。“然而,中國在汽車方向機檢測這方面,還顯得比較薄弱,經(jīng)過多番努力,先后聯(lián)系了北京、上海,以及云南、重慶等地有檢測資質(zhì)的機構,最終選擇昆明理工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對車輛進行鑒定。”
提前通過法院凍結財產(chǎn)
羅玨介紹,就在聯(lián)系到檢測機構,準備邀請技術人員到西昌開展檢測時,汽車銷售公司的一個負責人給“12315”中心打來電話說,方向機確實拆卸過,但絕對沒有更換過,更不用說換了一個舊的方向機。但是,鄧女士不認可這種說法,“我們都認為,公司很可能還在撒謊。”聽了該公司的說法,鄧女士很氣憤,更加堅定了鑒定的決心。
在西昌“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幫助下,聯(lián)系了昆明這家鑒定機構的技術人員到西昌做檢測認定。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技術人員正在來西昌的途中,該公司一位老總來到了‘12315’中心,該老總表示,之前負責汽車銷售方面的聯(lián)系人已經(jīng)調(diào)走了,轉(zhuǎn)由他負責這件事,他們通過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這個方向機是更換過的。”羅玨說,司法鑒定書的結果也顯示:原裝方向機(轉(zhuǎn)向器)已被更換,現(xiàn)安裝的方向機為非全新件。
“他們(公司)的這種行為,已經(jīng)構成了一種欺詐行為。”之后,鄧女士向公司提出更換一個新的方向機,同時賠償10萬元,但多次協(xié)商未果,“最后少到5萬,公司都不同意”。
在協(xié)商時,該公司負責人對她說:“這是我們的一種工作失誤,現(xiàn)在已將汽車賣給了消費者,你有什么不滿意的,可以打官司,或者上訴到法院。”聽完這些話,她非常氣憤,于是一紙訴訟將該公司告上了法院。
“我們先后組織調(diào)解不下5次,該公司每次都帶了律師,期間還換了多個律師,只能與他們斗智斗勇。”羅玨介紹,在固定鄧女士的詢問筆錄及鑒定報告的相關證據(jù)之后,立即建議鄧女士到法院去主張訴前保全,“當時,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公司方面已經(jīng)在轉(zhuǎn)移財產(chǎn),將部分車輛開走,法院及時凍結了該公司賬戶上的270萬元。”
經(jīng)過西昌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該公司銷售案涉車輛的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2018年5月17日,該院依法作出判決:
鄧女士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nèi)將其所購買的汽車退換給該公司;
該公司退還鄧女士購車款、并同時賠償原告鄧女士購置附加稅、交強保險費、鑒定費等,合計67.14余萬元;
該公司支付鄧女士購車款的三倍賠償金167.4萬元。
當法院判決后,該公司不服,向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一審的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于去年11月29日依法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從買車到向12315中心投訴,到向法院提起訴訟,再到法院終審判決長達兩年,已經(jīng)記不清多少次在汽車銷售商家、維權中心和法院之間奔波。”鄧女士告訴記者,獲得共計234余萬元的賠償金,算是給這起歷時兩年的消費維權案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上周五,鄧女士做了一面印有“消費者權益守護神,熱情高效優(yōu)質(zhì)服務”字樣的錦旗,送到西昌市食品藥品和工商質(zhì)量監(jiān)管局,交到了該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主任羅玨的手中。
鄧女士向西昌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送錦旗
1月16日下午,鄧女士告訴記者,本月初所有賠償已經(jīng)全部到賬。“我對這個結果很滿意,要特別感謝12315中心工作人員的幫助,不然可能根本無法索賠成功。”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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