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4 16:51:31
香港證監(jiān)會對UBS AG及UBS Securities Hong Kong Limited(UBS Securities Hong Kong)(統(tǒng)稱為UBS)作出譴責,并處以罰款3.75億元,原因是UBS在擔任三宗上市申請的其中一名聯(lián)席保薦人時沒有履行其應盡的責任。該三宗上市申請分別為中國森林控股有限公司、天合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及另外一家公司。證監(jiān)會亦局部暫時吊銷UBS Securities Hong Kong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的拍照,為期一年,令UBS Securities Hong Kong不得為任何證券在香港聯(lián)交所的上市申請擔任保薦人。(香港證監(jiān)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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