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 2019-05-08 09:54:05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近日,海南省委人才辦和省公安廳聯合印發(fā)了《海南省高層次人才申請小客車指標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高層次人才申請小客車指標按照分類施策、一人一車、新能源車優(yōu)先的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小客車調控管理機構負責辦理。
高層次人才申請的小客車指標包括增量指標和其他指標。其中,大師級人才、杰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經認定,可申請直接取得小客車其他指標;其他類高層次人才經認定,可通過排號方式取得小客車增量指標。柔性引進的大師級人才、杰出人才經認定,可申請直接取得小客車其他指標;柔性引進的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其他高層次人才經認定,可通過排號方式取得小客車增量指標。
《辦法》還指出,引進的各類人才在海南落戶后需申請小客車指標的,按照本地居民申請規(guī)定取得指標。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