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9-06-12 20:32:44
今早小編看到了融資融券糾紛案判決書,案情無非就是融資客爆倉欠了券商的錢,找了各種天馬行空的理由不肯還。就在小編意興闌珊準備把頁面關掉的前一秒,一個似曾相識的名字留住了小編的視線。
本案中,家住浙江省溫州市的融資客白若琦主張,自己的兩融賬戶實際上由案外人“陳登科”使用,因此自己不應為賬戶中的負債負責。
陳登科啊陳登科,怎么老是你?就在兩周前,小編看到另一起融資融券糾紛案,也是一位浙江溫州的投資者,主張自己的兩融賬戶被“陳登科”借用,因此不應對賬戶中的兩融負責。
小編定睛細看,發(fā)現(xiàn)此中有大蹊蹺!一個撬動上億資金的幕后操盤手,一個花別人的錢雪中送炭的接盤俠,竟從三份看似平平無奇的兩融糾紛判決書中露出了蛛絲馬跡。
圖片來源:攝圖網
小編梳理近期相關案件判決書發(fā)現(xiàn),至少有三份兩融糾紛判決書與案外人“陳登科”有關。
金智為、凌凱特、白若琦三位投資者都主張,自己曾把自己的兩融賬戶借給“陳登科”使用。陳登科控制這些賬戶之后,通過先買入恒生ETF、再賣出恒生ETF獲得現(xiàn)金且不優(yōu)先償還融資借款的方式套出資金,于2018年1月中至月底的兩周時間內大舉買入非兩融標的華仁藥業(yè)上億元。
其中,凌凱特從2018年1月16日起陸續(xù)購入華仁藥業(yè),金智為于2018年1月19日開始買入華仁藥業(yè),白若琪于2018年1月23日至1月25日期間陸續(xù)購入華仁藥業(yè)。
按照三位投資者的各自陳述統(tǒng)計,陳登科至少撬動了上述3個融資賬戶的資金合計1.07億元。
不僅如此,凌凱特和白若琦都向法院反映,案外人陳登科在華安證券處共借用7個賬戶進行投資額達1.4個億,融資超2億元,都在短時間內陸續(xù)單一購買華仁藥業(yè)股票,
金智為案例提及陳登科的截圖
凌凱特、白若琪案例抗辯陳述中提及陳登科的截圖
那么,陳登科如此處心積慮撒開大網籌措彈藥,究竟要對華仁藥業(yè)做些什么呢?
2017年12月20日,華仁藥業(yè)的配股申請獲得證監(jiān)會核準,當日收盤價12.01元/股,隨后股價收獲一波小幅拉升,2018年1月17日盤中最高觸及14.15元/股。
伴隨著華仁藥業(yè)股價走高,陳登科控制的兩融賬戶開始動手。
最早一位融資客金智為開始買入華仁藥業(yè)的時間為2018年1月16日,當日收盤價為13.21元/股;凌凱特于1月19日買入,當日收盤價為13.83元/股;白若琪于1月23日至25日陸續(xù)買入,25日收盤價為13.82元/股。
2018年1月26日,華仁藥業(yè)正式公布配股發(fā)行公告,宣布了股權登記時間為2018年1月31日,配股比例為10配2,配股價格為3.56元/股,與2018年1月31日股權登記日收盤價13.72元/股相比折價74%。。
從金智為開始買入華仁藥業(yè),到配股公告正式發(fā)布,再到股權登記日,華仁藥業(yè)股價半個月間在2015年大牛市之后的歷史高位平臺上窄幅震蕩,不上不下。
2018年2月1日至8日,華仁藥業(yè)因配股登記結算等事宜停牌,于2月9日復牌,復牌后的股價可謂“一瀉千里”,連吃7個一字跌停,從1月31日收盤價13.72元/股跌至6.58元/股。2月27日,華仁藥業(yè)打開跌停,全天收跌2.88%,成交量顯著擴大。
華仁藥業(yè)股價走勢圖
在連續(xù)一字跌停的行情中,金智為等人借給陳登科的兩融賬戶無法及時平倉而穿倉,強制平倉后,金智為仍欠國元證券約640萬元,凌凱特和白若琪分別欠華安證券約490萬元、570萬元。
有券商營業(yè)部人士指出,確實存在操盤手出于種種目的租用他人賬戶的灰色交易,操盤手為了取信投資者提供賬戶,通常會提供足額保證金并支付“賬戶使用費”,并聲稱即使投資虧損也有保證金承擔平倉,與賬戶提供者無關。
但當遭遇華仁藥業(yè)這樣的連續(xù)跌停行情時,兩融賬戶穿倉,出借賬戶的投資者就將承擔“飛來負債”。此時操盤手翩然離去,賬戶提供者就只能與券商對簿公堂了。
華仁藥業(yè)股東戶數(shù)明細
至于陳登科大規(guī)模借用兩融賬戶套取資金高位買入華仁藥業(yè),究竟是看好其之后的股價表現(xiàn),還是另有隱情,就有待進一步的調查揭開真相了。
據判決文書資料,金智為,住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qū);凌凱特,戶籍地址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qū);白若琦,住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qū)。
這不禁讓人聯(lián)想到此前被有關部門集中調查的溫州幫。大批量借用賬戶,結合配資、融資等手段操縱股價,正是溫州幫的慣用手法。
上交所2017年4月14日的新聞發(fā)布會中表示,當日上交所對投資者陳某多次利用資金優(yōu)勢拉升“清源股份”盤中價格和收盤價格的異常交易行為,做出了限制賬戶交易3個月的紀律處分決定。其在前期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利用多賬戶多點聯(lián)動等手法拉抬打壓股價的諸多賬戶中,具有代表性。
近期,上交所對區(qū)域特征明顯的多賬戶多點聯(lián)動類異常交易行為,持續(xù)加大一線監(jiān)管力度。
監(jiān)管發(fā)現(xiàn),此類交易手法具有以下共性特征:
一是炒作標的趨于集中,偏好新上市的小市值股票。股票流通市值一般為10億元左右,上市時間多在3個月左右;
二是異常交易行為具有典型性和復合性。主要是動用大量賬戶,利用資金優(yōu)勢暴力拉抬股價,隨后“斷崖式”快速出貨;
三是賬戶地域特征明顯。經分析發(fā)現(xiàn),賬戶主要集中于浙江溫州等地,并有向其他地區(qū)擴散的趨勢。
證監(jiān)會也于2018年8月22日連續(xù)發(fā)布2則行政處罰,對“溫州幫”知名人物馬永威因操縱“中水漁業(yè)”“寶鼎科技”股價,構成操縱證券市場行為,合計罰沒6989.84萬元。
證監(jiān)會在隨后的新聞發(fā)布會中指出,借助杠桿資金操縱已成為市場操縱違法行為的新特點,部分違法行為人通過民間配資、資管計劃、私募基金等方式“加杠桿”實施操縱,影響個股交易價格和交易量,嚴重干擾投資者的正常交易活動,擾亂資本市場秩序。
同時,“杠桿型”操縱行為所借助的資金杠桿渠道往往風險承壓能力較低,普遍存在強行平倉等風險控制機制,在市場行情下行或者個股風險釋放過程中可能會觸發(fā)股價下跌連鎖反應,放大風險波及范圍和影響深度,進一步加劇市場風險,必須予以嚴厲打擊。
上海證券報 盧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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