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31 07:43:40
每經(jīng)AI快訊,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印發(fā)《關于貫徹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根據(jù)《通知》,寧波市受疫情影響的企業(yè),經(jīng)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并提供相關決議,可申請緩繳2022年12月31日前的住房公積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yè)者等靈活就業(yè)繳存人員,無法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申請緩繳2022年12月31日前的住房公積金。
《通知》還規(guī)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職工,在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經(jīng)申請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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