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jīng)濟新聞 2023-06-19 22:26:39
每經(jīng)記者 王琳 每經(jīng)編輯 董興生
近日,華昌達(SZ300278,股價4.03元,市值57.29億元)副董事長兼總裁陳澤失聯(lián)。與近期華昌達第二大股東石河子德梅柯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石河子德梅柯)以及前實控人顏華因涉嫌合同詐騙案件被公安機關立案調(diào)查有關。
6月19日,華昌達方面在接受《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采訪時并未透露上述合同詐騙案件具體情況,僅表示:“你可以留意公司最近這兩天要發(fā)的公告。”
記者注意到,2015年至2017年間,顏華曾借華昌達名義大肆進行借款及擔保,華昌達方面也曾被律師建議以合同詐騙罪起訴顏華進行追償。不過,彼時在與債權人的訴訟交鋒中,華昌達關于“顏華使用的上市公司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陳澤私章系偽造”的說法并未得到法院支持。最終,華昌達對顏華的追償也以“公司重整投資人對公司債務豁免以抵償顏華對公司的資金占用”而結束。
事實上,在顏華的債務危機中,陳澤的身影曾多次閃現(xiàn)。但穿梭其中的陳澤,其自身也未能幸免于危機。在此次失聯(lián)之前,由其作為第一大出資人持股45.15%,并擔任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的石河子德梅柯,早已進入破產(chǎn)重整階段。
數(shù)據(jù)來源:記者整理 視覺中國圖 楊靖制圖
公司被前實控人拖下水
陳澤與華昌達的結緣可以追溯至2014年。
華昌達在2011年上市之后,隨即便遭遇了業(yè)績接連下滑。2012年和2013年,華昌達的營業(yè)收入分別同比下降27.73%和15.25%,歸母凈利潤分別同比下降33.27%和44.98%。
拉響業(yè)績警報的華昌達,很快推出“重磅”資本運作。2014年,華昌達以發(fā)行股份和支付現(xiàn)金方式作價6.3億元收購了陳澤、胡東群、石河子德梅柯等持有的上海德梅柯汽車裝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德梅柯)100%股權。
交易完成后,陳澤、胡東群等交易對方成為華昌達的股東,石河子德梅柯更是位列華昌達第二大股東。2015年7月,陳澤也成為華昌達的法定代表人,直至2023年4月27日。
這一交易對華昌達可謂一劑“強心針”。收購之前的2013年,上海德梅柯的營業(yè)收入是華昌達的1.14倍,凈利潤是華昌達的2.13倍。也因此,完成收購的2014年,華昌達營業(yè)收入和歸母凈利潤分別同比大增106.04%和185.80%,其股價也從2013年11月的不到4元/股,漲至2015年3月最高的27.37元/股。
隨著華昌達繼續(xù)頻頻祭出并購大法,其在2015年和2016年繼續(xù)保持著業(yè)績增長。但到了2017年,顏華的債務危機爆發(fā),并被曝出擅自借華昌達名義進行大額借款以及擔保,華昌達也再次迎來發(fā)展的轉折點。
2022年6月,湖北證監(jiān)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顏華在2016年擅自以華昌達的名義向武漢國創(chuàng)資本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創(chuàng)資本)借款2億元,并將借款轉入個人銀行賬戶;2017年,顏華又擅自以華昌達的名義為其向自然人邵天裔借款3億元進行擔保;2015年至2017年間,顏華的配偶(目前已離婚)羅慧擅自以華昌達名義為二人1.46億元借款進行擔保。
華昌達最終在上述3個案件中敗訴,被要求承擔全部或部分還款責任。直至2022年7月,華昌達才完成對上述3個案件中債權人的債務清償。
《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發(fā)現(xiàn),在此背景之下,華昌達業(yè)績在2017年和2018年連續(xù)兩年同比下滑,2019年至2021年,華昌達的扣非后歸母凈利潤更是連續(xù)3年虧損,公司一度被“*ST”。隨著在2021年完成公司重整,華昌達才最終在2022年將業(yè)績扭虧為盈,避免了退市。
也是在2017年,陳澤由原來的副董事長兼總裁,取代顏華成為華昌達的董事長,直至華昌達重整結束后的2022年4月,才又改任副董事長兼總裁。
前實控人涉嫌詐騙被查
回到此次陳澤失聯(lián),華昌達透露,這與近期石河子德梅柯與顏華因涉嫌合同詐騙案件被公安機關立案調(diào)查有關。說起顏華涉嫌合同詐騙案件,倒是讓人聯(lián)想起華昌達的一樁陳年往事。
在前述顏華與羅慧的借款及擔保案件中,華昌達方面認為,二人是通過偽造華昌達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陳澤私章的方式,達到了以上市公司名義借款及擔保的目的。但是,華昌達在上述案件中的相關訴訟已完結,債務也已清償,對于顏華的追償卻已很久“未聞其聲”。
如何對顏華進行追償?華昌達在2020年12月回復交易所關注函時曾分析稱,公司咨詢的律師認為,如果計劃通過追究顏華責任達到全部或部分免除公司債務的目的,建議以合同詐騙罪起訴顏華。這正是此次陳澤失聯(lián)公告中石河子德梅柯與顏華被公安機關立案調(diào)查所涉嫌的罪名。
不過,華昌達在前述交易所關注函的回復中也補充道,律師認為,從目前公安部門對國創(chuàng)案以偽造印章立案以及現(xiàn)有證據(jù)不足以支持該罪名成立等現(xiàn)狀考慮,(追責)難度較大。
那么,偽造印章立案的進展如何?華昌達在前述交易所關注函的回復中繼續(xù)披露,公司已就顏華偽造公司公章及陳澤私章一事,于2017年12月和2018年1月分別向上海和十堰兩地公安部門報案,經(jīng)過對華昌達在公安備案公章與國創(chuàng)資本提供資料中華昌達公章比對后,公安部門于2019年8月22日出具鑒定意見通知書,明確寫明上述兩枚章系不同。但此后華昌達卻未再獲得更新的相關案件信息。
那么,為何律師認為“現(xiàn)有證據(jù)不足以支持該罪名成立”?
《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此前華昌達與國創(chuàng)資本的訴訟交鋒中,終審裁定書顯示,由法院委托的鑒定機構認為,華昌達所使用公章并不具有唯一性,而是存在使用多枚公章的情形。法院因此認為,不能認定華昌達與國創(chuàng)資本借款合同所加蓋公章為偽造。
在華昌達與邵天裔的訴訟中,案件的二審裁定書內(nèi)容也顯示,邵天裔表示,一審時華昌達反復強調(diào)《保證合同》上華昌達公章及陳澤名章為假,《保證合同》系偽造,但經(jīng)鑒定證明該兩枚印章均系由華昌達實際使用。
在這種情況下,自然將引出兩個其他問題。一是華昌達能否實現(xiàn)對顏華的追償,追償是否有進展?華昌達方面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重整投資人已對公司相關債務進行了豁免。根據(jù)華昌達此前公告,為盡快推進公司正式進入重整程序,解決公司債務問題,盡快恢復公司持續(xù)經(jīng)營能力,公司與債權人高新投集團等多方協(xié)商約定,以高新投集團豁免公司部分債務用于抵償顏華對公司的資金占用。
二是如果顏華使用的華昌達公章及陳澤私章不是偽造,他又是如何拿到這兩枚印章的,抑或是誰提供的這兩枚印章?這暫且不得而知。
顏華債務危機波及陳澤
再次回到陳澤的此次失聯(lián)事件,事實上,曾長期作為華昌達法定代表人及總裁的陳澤,與顏華不僅存在交集,而且在顏華的債務危機中還多次閃現(xiàn)其身影。
首先,在顏華借華昌達名義借款及擔保的案件中,顏華使用了未被法院認定系偽造的陳澤私章。
其次,前述華昌達與國創(chuàng)資本之間的終審裁定書還顯示,華昌達方面在申訴時透露,由陳澤100%持股的西藏新東澤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曾向顏華出借5000萬元,并按照顏華指定將款項支付至國創(chuàng)資本賬戶,以作為代顏華歸還國創(chuàng)資本的借款。而華昌達在上市公司層面對此并未進行過信披。
此外,2019年12月的一則民間借貸糾紛一審判決書顯示,原告閔茂群經(jīng)案外人臧黎明介紹認識顏華和陳澤,2017年8月,閔茂群與顏華、陳澤簽訂借款協(xié)議,借給了顏華4000萬元,并由陳澤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臧黎明這個名字也圍繞顏華出現(xiàn)過多次,華昌達從IPO到上市后的2016年保薦代表人之一也叫臧黎明,但其最晚自2017年2月開始便不再擔任華昌達保薦代表人?!吨袊?jīng)營報》于2019年8月發(fā)布的一篇報道也顯示,顏華曾通過其個人賬戶及臧黎明、西藏新東澤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易鑫泰達貿(mào)易有限公司等賬戶向國創(chuàng)資本共計還款1.08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穿梭于顏華債務危機中的陳澤,其自身也未能幸免于危機。
《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早在2015年一季度末,石河子德梅柯持有的華昌達1.22億股股份就已被質押,占其持有的華昌達股份總額的99.64%。到了2018年三季度末,石河子德梅柯持有的華昌達7200萬股股份就已被凍結,占其持有的華昌達股份總額的58.80%。
2022年1月19日,因投資失誤和為第三方提供擔保而陷入嚴重債務危機的石河子德梅柯向法院申請破產(chǎn)清算。2022年11月,法院裁定了對石河子德梅柯進行破產(chǎn)重整。
2023年4月,北京產(chǎn)權交易所掛出的一個“石河子德梅柯等5戶債權及裁定項下權益”招商項目顯示,截至2023年2月21日,招商主體對石河子德梅柯的債權本金為4.796億元、利罰息2.397億元、違約金4.8308億元、公證費71.91萬元、遲延履行金1.1192億元,總計13.1481億元。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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