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4 15:22:28
每經(jīng)AI快訊,由上市公司子公司的高管及核心員工組成的員工持股計劃,通過結構化金融產(chǎn)品購買本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被罰,那么,員工持股計劃主導設立的集合資產(chǎn)管理計劃,能否作為原告起訴公司要求賠償? 5月14日,記者從上海金融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審結了這樣一起案件。原告某證券公司代表集合計劃起訴被告某上市公司,要求承擔證券虛假陳述侵權賠償責任,一審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經(jīng)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后維持原判,案件已生效。 上海金融法院介紹,該案系全國首例涉資管計劃嵌套員工持股計劃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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