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9-20 16:23:33
每經AI快訊,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官網消息,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答記者問稱,《辦法》將金融租賃公司主要出資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1%。主要考慮:一是從近年監(jiān)管實踐來看,提升主要出資人持股比例有利于壓實股東責任,更好發(fā)揮股東資源優(yōu)勢,促進股東積極發(fā)揮支持作用。二是有利于提高決策效率,避免由于股權過度分散導致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等問題。三是有利于明確金融機構的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防范股東通過代持、隱瞞一致行動關系等方式規(guī)避監(jiān)管、違規(guī)操控甚至掏空金融租賃公司等問題。
同時,為避免出現大股東違規(guī)干預金融租賃公司經營管理等問題,《辦法》專門增加了公司治理、股東義務、關聯交易等方面的監(jiān)管要求,形成金融租賃公司內部和外部的有效制約和良性互動。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