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1-12 14:37:22
每經AI快訊,11月12日,據文旅部網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對《旅游投訴處理辦法》部分內容進行了修訂,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明確旅游投訴處理主體及受理范圍。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中相關表述,修改“旅游投訴”定義;根據機構改革后實際情況,調整“旅游投拆處理機構”定義;依據文化和旅游部門職責,將辦法中“旅游經營者”修改為“旅游市場經營主體”,并對包含的具體對象進行界定。防止旅游投訴調解手段被濫用,保障旅游市場經營主體合法權益;通過與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相關規(guī)定進行銜接,提高被投訴人對旅游糾紛處理的配合度,提升調解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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