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對好視力眼貼涉嫌諸多問題報道后,昨日(5月7日),一位自稱是鄭州市新視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鄭州新視明)品牌部聯系人的孫某,給《每日經濟新聞》發(fā)來了函件。就國家商標局官網上查不到好視力眼貼商標獲得過中國馳名商標一事,該函件回復稱,這是在一個案件中通過司法認定的。
記者獲得了一份好視力眼貼商標于2007年1月獲得“馳名商標”認證的民事判決書副本的掃描件。但是,鄭州新視明在提供給吉林省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通化中院)的資料存在諸多疑點,比如,所謂“中國中醫(yī)科學院醫(yī)藥保健品研制中心科技產業(yè)基地”,已被中國中醫(yī)科學院產業(yè)處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為“無效認定”。
同時,通過司法程序認定“馳名商標”比行政認定要容易得多,易產生尋租空間。為此,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專門下發(fā)了規(guī)范文件。【更多】
5月6日和7日,《每日經濟新聞》連續(xù)兩天報道好視力眼貼及相關產品所涉嫌的諸多問題后,昨日(5月7日),一位自稱鄭州市新視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好視力眼貼生產基地)品牌部聯絡人的人士發(fā)來聲明,對其高新科技企業(yè)資質和馳名商標認定問題做出解釋,但對于消費者重點關注的產品成分及功效只字未提。
針對好視力眼貼產品涉嫌成分虛假、夸大效果等問題,記者請其做出詳細解釋并出具相關產品的檢測報告,但截至記者發(fā)稿,尚未收到回復。【更多】